来源:微言宗教 时间:2023-04-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行为,武汉市实施“四个一”系列举措,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举办一系列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宣讲,依托“英雄城市 民宗助力”大讲堂,邀请财会专业人士对《办法》进行解读,分层次组织民宗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6次,累计400余人次。以“三所同创”(创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场所示范点、平安宗教场所、清净庄严宗教场所)为抓手,将财务管理纳入教风建设和崇简戒奢教育活动内容,在宗教场所设立普法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着力提高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和财务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一系列财务管理机制。以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组织召开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专题会议9场。自2022年6月《办法》实施以来,武汉市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重新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建立财务工作组织架构,压实财务管理职责,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财务管理体系。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开立对公账户,偏、远、小场所由所在街道进行统一管理,如黄陂木兰山佛道教场所群由财政所集体代账;坚持资产清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会计记账要求和接受捐赠票据管理等,如道教长春观、基督教荣光堂建立了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一系列调研交流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理论研讨氛围,推动《办法》落实落地,武汉市民宗委领导赴宗教活动场所调研22次,召集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2场,全面了解宗教活动场所贯彻落实《办法》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共同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是强化一系列专项检查督查。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强化属地管理,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并列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结合“三所同创”活动,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执行、财务账目规范、财务公示公开等情况,纳入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争先创优的重要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坚持按章办事和财务公开,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并向宗教团体及属地民宗部门上报财务报表,自觉接受监督。推进财务监管全覆盖,对全市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抓好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如洪山区坚持每年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抽查审计。
来源: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