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发挥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 助力共建“一带一路

 来源: 郑筱筠 赵锦浩 微言宗教  时间:2024-01-03

【理论】发挥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 助力共建“一带一路

郑筱筠   赵锦浩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之际,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10日发布《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指出“从空间范围来说,已有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大家庭,覆盖了大半个世界。从共建内容来说,涵盖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共建“一带一路”10年,其空间范围分布之广、内涵之丰富、成绩之斐然令人瞩目。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跨越不同文明、文化、社会制度、发展阶段差异,开辟了各国交往的新路径,搭建起国际合作的新框架,汇集着人类共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日益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认同和积极参与。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世界进入改革的激烈动荡期,未来如何更好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回顾历史、关照现在、展望未来,深入研究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历史经验和宗教的变量作用,发挥其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助力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应对世界性公共危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重要的时代命题。在此,笔者以问题意识为导向,从不同的层面切入,展开论述。

历史经验表明,延续至今的丝绸之路不仅是东西商贸之路,更是世界不同文明相遇、交流互鉴之路,是经济带和文化带的交往交流之路。在古老的丝绸之路发展历史中,宗教的传播及其文化的交流互鉴是丝路历史的重要内容,我们所熟知的基督宗教、琐罗亚斯德教(祆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等宗教的入华,基本上是通过丝绸之路而得以实现。因而,宗教视阈下的“一带一路”历史,不仅是经济交流史,更是辉煌灿烂的文化交流史。

正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世界不同文明在固守其文化传统和精神特质的同时,不断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增进了解,相互借鉴,不断创新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从而凝聚成多元共生的世界文明格局。例如,丝绸之路上早期佛教的传播,有西域僧人的东行传法,有中国僧人的西行求法。这种佛教传播的互动,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推动了佛教中国化,更体现出中华文明所具有的开放包容特质。而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中,同样表现出不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协调、相融合的鲜明特点。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明清之际积极开展“以儒诠经”,强调“回儒两教,道本同源,初无二理”,沟通中华文化与伊斯兰文化,构建起颇具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思想体系;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中国后,在基督宗教神学思想方面,明清时期出现“佛老释耶”文化对话,并以儒家思想和中华传统文化诠释和传播教义,得到传播发展。这种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例子比比皆是。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宗教与政治关系始终处于博弈状态,因此充满变数。以东南亚为例,东南亚宗教分布始终处于动态发展过程。在东南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宗教不仅是个自变量不断地创新和发展的过程,它本身还成为因变量,由于受到大环境的制约,它总是以不同 方式和不同程度动态发展。对此,我们在推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时,可以从文化交流层面来完善区际利益平衡机制,寻找“最大公约数”,夯实人文交流基础,稳步推动交流对话,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建“一带一路”是全球共同发展理念和实践的伟大创举,它必然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发展的过程,要加强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就必须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共通文化价值,体现出多元共生的世界文明格局中所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特点,使其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的一个重要“公约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丝绸之路绵亘万里,延续千年,积淀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这是人类文明宝贵的遗产”。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古老的丝绸之路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搭建起重要的平台,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不同宗教在此交织融汇,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

在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中华文明形成了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特征。多元共生、和谐发展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规律,始终以“和”的价值理念来处理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推动构建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历史经验表明,和合共生、和谐发展的规律使得具有兼容并蓄精神气质的中华文明,为多元宗教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对话、沟通、融合的平台和途径。加强宗教文化人文交流,弘扬丝路精神,推动世界和平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可从诸多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历史案例中,详见其况。例如,佛教自传入中国开始即注重吸收和融合以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对自身作出调整以更加适应中国固有传统文化,契理契机,以方便法门施教,化导众生,从而得到中国文人士大夫,乃至广大社会民众的欢迎,而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和流行,最终因自身鲜明的中国特色而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要发挥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必须弘扬丝路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助力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发表讲话时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命题既根植于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中“协和万邦”“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源自世界百年发展过程中“同舟共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实发展条件,这是中国领导人基于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而提出的中国方案,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文明为世界文明贡献的重要智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正所谓“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我们应该一道努力,倡导文明宽容,防止极端势力和思想在不同文明之间制造断层线。同时,要尊重各个国家的道路选择。“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治理世界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时代的主旋律。世界文明是多样的,需要我们尊重差异,以平等包容之心相互学习,发挥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弘扬丝路精神,助力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形成人类文明新境界。

当前俄乌冲突、巴以冲突背景下,全球宗教风险与能源危机、粮食危机等世界性公共危机交织在一起,在世界范围内的溢出效应将会愈发凸显。研究宗教的变量作用,要深入研究其存在的对话的深度、广度和持久度,才能更好地夯实交流对话的人文基础。

当今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大潮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时代的主旋律。而在全球风险时代,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宗教风险是不可回避的全球治理难题。全球性宗教风险问题较为突出,需要从全球治理的视角对之进行研究,方能有效地防范或化解全球性宗教风险。

风险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难题。宗教本身不是风险,但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能成为风险,在政治、经济、社会各种领域以不同形式体现,甚至成为各种矛盾冲突的爆发点。笔者曾经在 《“一带一路”实施中的宗教风险研究———基于可能性和必要性的视角》(《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6期)一文中提出,宗教风险是“躲不开,藏不住”的问题,“如果不尽早开 展研究,对其形成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致损程度等进行专业、深入的分析和评估,很可能会让我们在未来陷入被动的局面,疲于应对各种意料之外的突发情况”。全球宗教变化的趋势,决定了我们在共建“一带一路”时,必须将宗教问题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加以重视,而且区域性宗教问题的频频爆发也使我们必须直面,进 行深入思考和研判。时至今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延续多元宗教并存的局面之外,各宗教的势力呈现了此消彼长的情况。例如,“一带一路”是典型的多宗教聚集区域,基督宗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性宗教都发源于此,逐渐形成了全球宗教分布格局。在世界性宗教传播发展的进程中,全球化时代带来的世界公共危机也对世界各国宗教内部格局的稳定性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例如,近年来斯里兰卡的印度教徒和佛教徒之间的冲突、缅甸穆斯林与佛教徒的冲突、泰国南部穆斯林与佛教徒的冲突、菲律宾的穆斯林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等日益出现国际性特征,为南亚、东南亚各国政府处理这类冲突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一方面,这是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区域性和世界性公共危机反而诱发了相关地域的宗教冲突。此外,北非—中东—西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弧形地带成为世界公共危机的震荡地带,宗教极端主义是引发这一“弧形震荡地带”产生全球性恐怖袭击事件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国在宗教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宗教治理体系。与此同时,我们不仅要从思想和观念层次上深入认识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宗教风险问题,为真正化解冲突、维护世界持久的和平提供理念支持,更需要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考量,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对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我国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应多途径参与全球宗教治理,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同时,还要看到宗教在 “一带一路”沿线可能存在的风险,积极引导各种宗教作用朝着有利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力,努力消除与此对冲的各种显在的或隐性的趋向,从而降低或化解宗教风险。努力建立区域—跨区域的国际合作平台,让世界各国相互了解,文明互鉴,努力探索化解全球风险时代宗教问题的多边治理经验,逐渐形成全球宗教风险防控治理机制,求同存异,与世界各国人民一起推动世界和平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深化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不断推动形成文明交流的新境界是解决世界主要公共危机的重要途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同文明之间交流互鉴的广度和深度,呈现螺旋形上升趋势,不断推动形成文明新境界。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是全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加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坚持和平发展主旋律是解决世界公共危机的重要途径;开放包容、平等团结地推动世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是世界各国在应对全球公共危机、全球风险挑战时的冷静理性之举,也是历史和时代发展的必然。

总之,“一带一路”是合作共赢之路、和平发展之路。从文明交流发展的角度看,共建“一带一路”根本上是多元文化的融通,既代表了人类文明发展需要深度交流和相互理解的新境界,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文化精神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在现代社会的重新激活,是当代国际文化秩序格局的创新性交流合作机制的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弘扬丝路精神,持续打造有深度有广度有益的文化交流机制,防范化解全球宗教领域的重大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可以从研究宗教文化交流的历史经验维度来总结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经验,以平等包容之心,兼容并蓄,相互学习,与时俱进,坚持守正创新、固本培元,夯实共建“一带一路”的历史人文基石,进而探寻完善区际利益的一种平衡机制,正确稳妥地发挥宗教文化人文交流的积极作用,弘扬丝路精神,寻找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最大公约数”,夯实人文交流基础,稳步推动交流对话,不断探索建立深入而广泛的文化交流机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郑筱筠为中国社科院宗教研究智库副理事长,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宗教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赵锦浩为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博士后。本文为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重大工程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理论研究与阐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编号:20@WTS005;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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