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初年(766),百丈禅师听说马祖道一禅师在南康(今属江西)竖立法幢,师遂前往投其座下,后得到马祖道一的印可。百丈禅师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后出主新吴(今属江西奉新)百丈山,自立禅院,制订清规,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农禅理念。
唐朝中叶即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后,封建政权采取“取消对寺院和僧尼个人田产免税规定”等诸多不利措施,僧侣被迫面临如何生存的严峻形势。怀海参照大小乘戒律,制定新的修行生活仪轨《禅门规式》(即《百丈清规》)以保证禅宗的繁盛和发展。
元和九年(814),百丈禅师入寂,世寿九十五。敕谥“大智禅师”,塔号“大宝胜轮”。座下以黄檗希运、沩山灵佑居首。师所订清规,世称“百丈清规”,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对中国禅宗史乃至佛教史影响极为深远。
百丈禅师还著有《丛林要则二十条》,在这二十条规则中,百丈禅师全面论述了丛林建设、学习修行、待人接物、看待世事等各方面的内容: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众以谦恭为有礼。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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