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老和尚的法语 2024-11-03
人之修福造业,总不出六根三业。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前五根属身业,后意根属心,即意业。
三业者:
一、身业。有三:即杀生、偷盗、邪淫。此三种事,罪业极重。学佛之人,当吃素,爱惜生命。凡是动物,皆知疼痛,皆贪生怕死,不可杀害。若杀而食之,则结一杀业,来生后世,必受彼杀。
二、偷盗。凡他人之物,不可不与而取。偷轻物则丧己人格。偷重物,则害人身命。偷盗人物,似得便宜,折己福寿。失己命中所应得者,比所偷多许多倍。若用计取,若以势胁取,若为人管理作弊取,皆名偷盗。偷盗之人,必生浪荡之子。廉洁之士,必生贤善之子。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
三、邪淫。凡非自己妻室,无论良贱,均不可与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坏乱人伦,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为耻,不知男子邪淫,也与女子一样。
邪淫之人,必生不贞洁之儿女,谁愿自己儿女不贞洁。自己既以此事行之于前,儿女禀自己之气分,决难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淫,即夫妻正淫,亦当有限制。否则不是夭折,就是残废。贪房事者,儿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难成人。即成人,亦孱弱无所成就。世人以行淫为乐,不知乐只在一刻,苦直到终身与子女及孙辈也。
此三不行,则为身业善,行则为身业恶。
二、口业。有四:妄言、绮语、恶口、两舌。
妄言者,说话不真实。话既不真实,心亦不真实,其失人格也大矣。
绮语者,说风流邪僻之话,令人心念淫荡。无知少年听久,必至邪淫,以丧人格,或手淫以戕[1]身命。此人纵不邪淫,亦当堕大地狱。从地狱出,或作母猪母狗。若生人中,当作娼妓。初则貌美年青,尚无大苦。久则梅毒一发,则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为自他招祸殃,不为自他作幸福耶。
恶口者,说话凶暴,如刀如剑,令人难受。
两舌者,两头挑唆是非。小则误人,大则误国。
此四不行,则为口业善,行则为口业恶。
三、意业。有三:即贪欲、瞋恚、愚痴。
贪欲者,于钱财、田地、什物[2],总想通通归我,越多越嫌少。
瞋恚者,不论自己是非,若人不顺己意,便发盛怒,且不受人以理谕。
愚痴者,不是绝无所知。即读尽世间书,过目成诵,开口成章,不信三世因果,六道轮回,谓人死神灭,无有后世等,皆名愚痴。
此三不行,则为意业善,行则为意业恶。若身口意三业通善之人,诵经念佛,比三业恶之人,功德大百千倍。[(续)诫初发心学佛者书](《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六劝注重因果》,线装书局)
注:
[1]戕(qiāng):伤害。
[2]什(shí)物:各种物品器具。多指日常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