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这门“生意”不简单

 来源:济群法师  时间:2023-10-06

济群法师:这门“生意”不简单
济群法师:这门“生意”不简单

在普通商家看来,佛事用品似乎只是一种商品。这是完全错误的观念,因为法物具有表法的作用,具有神圣的内涵。

若仅仅将之视为普通商品,或仅仅看重其中的利润空间,法物所应具备的神圣性就荡然无存。缺少神圣性的法物,还能称为法物吗?这样的佛事用品,还能被佛教界、被广大四众弟子接受吗?

那么,如何才能保有佛事用品的神圣性?或者说,如何才能做好佛事用品?我觉得,应该遵循这样几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清净、如法、神圣、庄严。

第一是清净。经营佛事用品者首先要有清净心,能受持戒律,过正命的生活。

制作或经营法物,应有正确的发心,那就是弘扬佛法,利益众生,而不仅仅想着从中牟利。在创作或制作过程中,也要将心调整到位。比如制作佛具供品时,应带着供养心;塑造佛菩萨圣像时,要观想佛菩萨功德,忆念佛菩萨圣号。

制作法物的场所不能当做普通工厂或作坊,而应视为道场,具有清净庄严的气氛。制作前,应该斋戒静心,沐手焚香,以清净的身心投入工作。

佛事用品从业者,倘能带着清净心从事相关事务,其作品才能散发出法物本应具有的清净气息。反之,如果平日花天酒地,品行不端,又带着满脑子的世俗利益来做,即使在形式接近法物,也必定充满浊气,充满不良气息。

第二是如法。佛事用品称为法物、法器,正是因为其中具有法的内涵。

假如没有法,还能称为法物、法器吗?所以,佛事用品从业者应该是佛教徒,是佛法的实践者。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法物的内涵及作用,知道怎样用心,怎样如法制作。同时,因为作者本身具有法的内涵,才能赋予这些作品相应的法。

第三是神圣。佛事用品从业者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要有神圣感。

如果自己尚未培养起神圣感,制作的法物就不可能具有神圣的内涵。因此,从业者必须培养对法物的恭敬心,由此激发内在的神圣感。

第四是庄严。庄严虽可归于美的范畴,但绝不等同于世间的美。

法物的庄严是建立在清净、如法、神圣的基础上,唯有这样的美,才是真善美,才是人类永恒的需要。唯有具足这样内涵的造像和法物,才能具有历久不衰的生命力,才能成为传世珍品。

离开这一前提,不论是商人基于利益考量而迎合的世俗趣味,还是艺术家们所强调的个性、独特,都与佛教所说的庄严了不相干。

目前,随着信仰需求的不断升温,不少商人将经营法物当做投机行为,大搞伪劣产品。我觉得,这是对宗教神圣性的玷污,罪过是很严重的。

佛像、法物、僧众是住持三宝,代表佛法在世间流传。其清净如法与否,直接关系到佛教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也影响到佛教在世间的健康发展。

如果一个比丘身上没有法,没有被戒定慧改造过,实际只能算是个俗人。同样,佛像、法物如果没有法的内涵,那也只是艺术品、商品,不可称为法物、法器,更谈不上是住持三宝。

所以,正确引导法物流通,依“清净、如法、神圣、庄严”的原则营造法物,对佛法在世间的流传具有重大意义。

济群法师:这门“生意”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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