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振长老
梵呗的意义
佛教自古就有在殿堂中修行用和在殿堂外弘法用的两种音乐,前者即各寺庙现行的唱念;后者如古印度时代,马鸣菩萨在华氏城发表的「赖吒和罗」即是佛教音乐也。何以见得?因当时伶人演奏不好,马鸣菩萨不得不自己上台演奏,但马呜菩萨是比丘身份,依佛制,比丘不可抛头露面登台表演,马鸣菩萨不得不改着「白毡衣」,以掩饰其比丘身份,由此故知「赖吒和罗」不是梵呗,属佛教音乐。而祇园之内,比丘僧团唱诵,园外行军部队,象马均竖耳聆听不前,此梵呗也。
可见古印度佛弟子们,对梵呗与佛教音乐二者的界限,早已有了很明确的分野。但从前人事单纯,怎么称呼都不成问题。现在社会人事复杂了,就必须重新界定其专属的指称。
「佛教音乐」原本不是佛教固有的名词,而是一般音乐家或音乐研究者,在研究音乐分类时,由「宗教音乐」一词再细分出来的,而一般的音乐家所称的佛教音乐,实际上,大都指的是梵呗,这是未可厚非的,因为他们没有修行,根本不了解,梵呗与佛教音乐二者,是有很大不同的。但令人担心的是,现在竟有许多教内人士,也用佛教音乐一词来称梵呗,这就大有问题了,因为二者无论在制作目的、风格、作用和性质上均大异其趣,而佛教修行用的梵呗,不得有丝毫参杂和污染。故二者实在不可含混并用,必须作一些观念上的澄清。笔者认为,「梵呗」一词,专指在佛殿中面对三宝修行的唱诵;此外的一切佛曲,一律称为佛教音乐。此一分别,已试用了许久,尚未生问题,也很便利。
讨论梵呗的文章,我看了不少。从古至今,尚未看到专门谈有关梵呗和佛教音乐是否有分野的问题。我曾经在图书馆中翻查音乐类的图书目录,看到几本有关佛教梵呗的书,差不多全是在家人写的,连一本出家人写的都看不到;再看看内容,可说一律都着重在音乐上面,想见都是音乐家写的。其实,梵呗虽具有音乐的形式,实际上绝不是音乐,所以他们所写的梵呗,在我们出家人看来都不太像梵呗。只有在圣严法师所主办的一次有关佛教音乐座谈会中,我听到音乐家余淑端居士曾有「梵呗与佛教音乐界限弄不清」之语。但与会人员似乎都未曾注意她的话,也没有人接下其话题讨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实际重要的问题,如果不把它弄清楚,说不定会有很大的偏差,梵呗与佛教音乐,性质、目的、作用各有不同,一定有其分野,绝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不把它弄明白,分清楚,搞不好不但新的没建立起来,还把旧的好传统都破坏了。
最近我曾经参加了两次学术性的研讨会,一次是佛教音乐的研讨,一次是宗教音乐的研讨,在会场上他们有的说梵呗,有的说佛教音乐,我几乎听不懂他们讲的是什么;经过我的深思,我觉得应该把在佛教的殿堂上,面对三宝所唱诵的称为梵呗,把佛教殿堂以外不是面对三宝,不是高僧大德所作的一律称为佛教音乐。唯有这样把梵呗和佛教音乐画清界限,才能解决梵呗名称上问题。
一、就「性相」来说:梵呗必定具有庄严性、神圣性、清净性、正直性,其相貌是整齐的、规律的、质直的、简约的、严肃的。佛教音乐则可具可不具。
二、就「作用」说:梵呗之作用偏重在启发修行者之虔敬、觉性与悟性,导引行者入道,兼令初闻者对佛教起欢喜心,继而生起信心。佛教音乐虽具有同样的作用,但较偏重接引初机学佛者。
三、就「音乐性」说:梵呗只用单音,不用和声,更不用丝竹管弦及伴奏,尤避免音乐气氛之烘托。佛教音乐则均可。
四、就「制作」说:梵呗如世尊之制戒,无因缘决不滥作,且唯得道者乃可作乐,非任何人皆可作也。佛教音乐则任何人都可以作。
五、就「环境」说:梵呗唯有在庄严殿堂中面对三宝而唱诵,不可用之于登台表演;佛教音乐则没有此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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